中共朝阳市纪委信访室 朝阳市监察局举报中心 
举报网站须知
 
    一、本网站受理举报的范围 
    1、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中共朝阳市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朝阳市监察局受理受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以及应由其他单位或部门受理的问题,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对这些问题,有关机关或部门形成最终结论意见,认为以上人员或组织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由有关机关或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有关材料;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机关或部门认定的事实和有关规定等,决定是否追究有关人员或组织的责任。 
    二、本网站受理举报的办理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实行分级办理。 
    有关具体规定详见本网站"相关法律法规"栏目中《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三、检举、控告人的责任。 
   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项 
    1、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举报。通信地址:中共朝阳市纪委信访室或朝阳市监察局举报中心(邮政编码:122000);举报电话:(0421)12388。
    2、鼓励署实名举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鼓励实名举报的暂行办法》见“相关法律法规”)。署实名举报的,请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备我们在办理您所反映的问题需要与您联系时与您取得联系。 
    3、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填写"举报问题摘要"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4、为了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的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提高网上举报的运行效益,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5封信件。
    (请认真阅读网上举报须知,15秒钟后,方可点击“我接受”按钮。为保证举报信息传输的安全,系统会自动弹出“安全警报”对话框,请点击“是”,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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